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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友閃婚 空姊告他性侵不成

【聯合報/記者呂開瑞/桃園報導】 2011.04.19

某航空公司張姓空姊愛上何姓多情台商,去年在飯店幽會,3個月後何閃電結婚,新娘不是她,空姊告何妨害性自主,何出示空姊事發後寫給他的電子情書「愛你很痛苦」,檢方認定2人關係親密,對台商不起訴,空姊再議,昨天被駁回。

桃園地檢署調查,張姓女子(35歲)經常飛國際線,何姓男子(41歲)在大陸經商,二人交往二年多,經常相約在桃園縣的飯店幽會,去年1月下旬,2人在飯店幽會恩愛後,張女飛美國,何返大陸,3個多月後何姓男子結婚,新娘不是張姓空姊,張女認為何多情、劈腿、背叛她,控告負心漢妨害性自主。

檢察官偵辦時,何姓台商表示2人原是情侶,當天是張姓空姊回台後和他聯絡,2人約在飯店見面,「情不自禁」發生性行為,「這種方式已好幾次」,絕非性侵。

何姓台商為證明清白,出示張女寫給他的電子情書,內容有張姓空姊指何姓台商有3名女友的情史,張姓空姊還抱怨「愛你的女人都不快樂,3個女人都很痛苦,你太太日後知道你多情,也會很痛苦」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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