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拿香不孝?三度休妻未得逞
自由時報 2011/05/23〔記者蔡彰盛/竹市報導〕
彰化縣林姓男子有小三,千方百計想離婚,先後2次訴離都被駁回,第3次刻意隱瞞父親死訊,營造妻子未奔喪的不孝假象,還控訴信奉天主教的妻子不拿香拜,據此再度訴離,法官認為「拿香是信仰的一種外在形式,難以強求」,3度駁回離婚之訴。
林男指控,80年結婚後,88年陳女要求分房睡,並執意獨斷家中經濟支配及子女教養,且恣意花錢動輒以離婚要脅。
92年7月間,林男辭職創業遷出獨居,其間父親過世,陳女雖曾悼念1次,但出殯日卻未前往,並以信奉天主教為由,「不屑行禮,顯見無孝敬之心」,向法院訴請離婚。
陳女告訴法官,婚後先生要求克盡妻職,毅然辭去高薪工作,幼子需她陪伴入睡,先生自願到書房睡,並非要求分房。
92年間,先生突然告知有「小三」,自此公然不回家,並以若不同意協議離婚就停止給付生活費要脅,事後又反悔,不承認曾協議願將房屋所有權過戶給子女,以及每月支付生活費等條件,反威脅她交出保管的房屋所有權狀,並拿去貸款。
她還是別人告知才曉得公公過世,甚至拒絕她到靈前祭悼,說出殯當天都不必去。陳女認為,自己並無過失構成離婚要件,向法官聲明請求駁回先生之訴。
法官認為,林男92年起離家租屋,3度提離婚訴訟,縱使父親出殯妻子未到場,或不拿香祭拜等情節屬實,但告別式持香祭拜是信仰外在形式,難以強求參與或踐行相同信仰的祭拜儀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