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聘金開芭樂票 賠掉婚姻 罪加一條

中國時報【馬瑞君╱台中報導】

四十歲王姓男子,婚前承諾要交付五十二萬元當聘金,但婚後又遲遲未給付被女方家催促,王男異想天開自行手寫七張、共二○五萬元的假本票,沒想到離婚近一年後,與蔡姓前妻為孩子監護權吵得不可開交,蔡女發現該批本票有異而報警查獲。王男賠上了婚姻,又因偽造有價證券罪判處一年八月徒刑。

王男有妨害自由前科,與蔡女交往後,在九十七年間論及婚嫁,王男向女方家人承諾願意交付五十二萬元聘金。

但兩人結婚後,說好的聘金完全不見蹤影?王男佯稱親戚還積欠不少債務,只要收回欠款後就足以支付該筆聘金。

同年十二月間,王男偽造姑姑、叔叔、姑丈等人名義偽造七張五十萬到五萬元不等、金額共二○五萬元的本票,將其交付給蔡女。王男除被依偽造有價證券罪判處一年八月徒刑外,蔡女並未再提附帶民事賠償,索討聘金。

台中地院指出,票據刑法雖廢除多時,但不代表不需要負責任,只是改為單純的債權不履行,必須負民事責任;但不管是開支票、本票,只要是冒他人名義開立,均構成偽造有價證券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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