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夫罵「拔光妳的毛」 妻控違反保護令不起訴

〔自由時報 記者江志雄/2014年7月25日 宜蘭報導〕

宜蘭縣有對夫妻吵架,丈夫嗆妻「我要把妳的毛拔光」,妻子報警指控違反家暴保護令;但檢察官認為,妻子先罵人,丈夫再回嘴,查無故意騷擾或侵害行為,全案不起訴偵結。

據了解,這對夫妻均來自中國,劉姓妻子嫁到台灣之後失婚,與中國同鄉陳姓男子再婚,陳男以依親的名義來台定居,夫妻婚後屢有爭吵。今年2月間,劉女取得法院的民事通常保護令。

6月某日下午,陳姓丈夫酒過三巡,在住處和劉姓妻子發生口角,罵她「我要把妳的毛拔光」、「豬生出來的」、「下半輩子會死的很慘」,對劉女而言,字字句句利如刀鋒,讓她聽在耳裡,痛在心裡,於是報警指控丈夫對她作精神上不法侵害,已涉及家庭暴力防治法中的違反保護令。

陳男在偵查時坦承和妻子吵架,直指當時因妻先罵人,他憤而回嘴,2人因此吵起來,「應該」沒有罵難聽的話,更否認有違反保護令的行為,不知妻子為何要鬧得這麼難看。

劉女則說,事發之時,丈夫和友人在家裡喝酒,已有醉意,她想帶小孩出外走走,為防曬而戴上手套,被丈夫嘲諷「穿的很醜」,要求不要出門;自己便回說:「你整天在外花天酒地,難道我也要穿的跟外面小姐一樣」,即招致丈夫以不堪入耳言詞辱罵,兩人爆發言語衝突。

警方訊後依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送辦,承辦檢察官卻有不同觀點,認定此事起因於2人言詞糾紛,難以斷定丈夫對妻子故意騷擾,或有精神、身體上的侵害,又無其他積極事證可證明丈夫犯行,做出不起訴處分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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