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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歲養15歲小狼狗 半百情人抓狂 ed

http://www.libertytimes.com.tw/2008/new/sep/4/today-so4.htm

40歲養15歲小狼狗 半百情人抓狂

自由時報 2008/09/04

〔記者傅潮標、張勳騰、歐素美、陳恩惠、李容萍/綜合報導〕40歲李姓婦人透過網路認識與她兒子年紀一樣大的15歲林姓少年,收容離家的他,不但供吃、住,還上床陪睡,令50歲老情人陳姓男子抓狂,恐嚇打死少年,警方獲報,發現少年未滿16歲,通知家長,李婦被控涉嫌略誘、妨害性自主,陳某則吃上恐嚇官司,兩人昨天都被苗栗地檢署起訴。

熟女供吃住還陪睡

檢方調查,李女96年10月間在網路上認識住台北的林姓少年,因經常聯繫成為好友。今年2月1日上午,少年與父親吵架想離家,李女竟和誘他脫離家庭,開車載他到台中縣大甲鎮住處,供他吃住、一起玩樂,2月11日晚上,兩人並發生性行為。

老情人嗆打少年郎

李女的陳姓男友懷疑她另結新歡,與李女協議分手,並在她的住處樓下,與李女、林姓少年發生口角與肢體衝突,臨走時,陳某對少年嗆聲出去不要讓他遇到,否則打死他。

2月13日上午,陳某在苗栗縣苑裡鎮E世代網咖館,發現李女與林姓少年在店內玩線上遊戲,出口辱罵李女後離去。中午他重返網咖館,看到他們還在玩,與李女爭吵,並與出面攔阻的林姓少年口角。隨後陳某抓住少年衣領,出拳推打他的胸部,兩人到店外又起爭執,少年從口袋取出藍波刀打傷陳某頭部,警方據報到現場處理,發現少年未滿16歲,這段老少配戀情才曝光。

陳某不滿少年奪愛,控告他涉嫌殺人未遂,苗栗地院少年法庭審理後認為少年並無殺人動機,只涉嫌傷害,裁定不付審理,交付家長帶回嚴加管教。

E世代網咖館員工說,印象中曾看到一名婦人帶少年前來打線上遊戲,從他們的互動看起來,好像是姑侄,所以未加過問。

熟女也惹上略誘罪

李女後來搬到桃園縣大園鄉租屋居住,租屋處鐵門深鎖。鄰居陳媽媽表示,李女獨力扶養一雙分別就讀高中、國中的兒女,為了躲避前男友的騷擾,才會到地點較偏僻、每月租金才8000元的房子租住。至於李女涉嫌略誘未成年少年案,陳媽媽強調「嘸影ㄟ代誌」。

陳姓男子則表示,他與李女丈夫是好友,雙方經常往來,李女丈夫因病去世後,他基於照顧弟妹,經常前往探視,不過兩人並非男女朋友關係。

記者昨日也走訪少年位於北市的住處,疑似少年的男子只站在門內應聲,並未開門外出露面。這名男子說,少年早已沒住該處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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