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夫強迫行房騷擾 妻崩潰准離 e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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夫強迫行房騷擾 妻崩潰准離

【聯合報╱記者吳明良╱台南報導】 2008.11.18

台南縣黃姓婦人指控丈夫大男人心態作祟,出門要徵得同意,晚上被迫行房,還拿她的內衣褲自慰,甚至到她工作的診所騷擾,讓她精神崩潰,因而訴請離婚。黃女丈夫說,妻子晚上回家就喊累拒絕行房,他才拿妻子內衣褲自慰。台南地方法院認為丈夫不尊重妻子,造成精神上侵害,判准離婚。

判決書指出,黃姓婦人結婚12年,育有兩個兒子,今年6月已與丈夫分居。黃婦說,丈夫常懷疑她在外面有問題,跟誰出門、幾點回家都得先報備。晚上經常強迫行房,若不順從就吵一整晚無法睡覺,甚至拿她的內衣褲自慰,故意做出噁心動作。

黃婦說,今年初丈夫變本加厲,常到上班的診所騷擾,揚言要放火燒診所,「要讓妳丟工作」。後來又跟蹤她,偷看她洗澡,懷疑她在浴室傳簡訊給朋友;分居後不斷電話騷擾,造成她萬分恐懼。

黃女丈夫說,沒有限制妻子行動自由,夫妻難免吵架,才會說些氣話。他只是不滿妻子下班可以跟同事外出吃飯,回到家就說很累拒絕行房,拿妻子的內衣褲自慰是正常的生理需求;今年中妻子卻離家一去不返,「錯不在我」。

法官認為,夫妻來自不同成長背景,觀念難免不同,應互相尊重、溝通化解歧見;黃女丈夫卻不斷打電話擾騷、恐嚇,造成妻子精神上侵害,判准離婚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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