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3歲女梅開四度 卻爆第二婚未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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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3歲女梅開四度 卻爆第二婚未離
【聯合報╱記者劉愛生╱中壢報導】 2008.12.09
結過三次婚的63歲林姓女子日前與男友梅開四度,她和前夫到戶政所辦離婚時,卻發現第二段的婚姻關係未了,吃上重婚官司。
中壢警分局偵查隊長鄧中義表示,這件重婚案與早年戶政電腦沒有連線,部分結婚登記出現漏失有關,致林女第二次婚姻關係未了,卻能辦理第三次結婚登記,還順利完成離婚手續。桃園地檢署認為,如果沒有重婚犯意,只是戶政登記的瑕疵,不至於構成重婚罪。
警方調查,林女歷經三次婚姻,第一任丈夫是美國人,當時她19歲,這段異國戀曲維持不到一年就以離婚收場,林女40歲時結第二次婚,一年後分居15年,但未辦理離婚,9年前林女第三次結婚,辦結婚登記時,戶政單位未發現第二次未離婚,讓她結了第三次婚。
林女近日與第四任丈夫公證結婚,到戶政所辦理結婚登記時,發現與第二任丈夫尚未辦妥離婚手續,戶政人員不讓她登記,還通知警方依重婚罪函送法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