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念打油詩辱妻 判離
蘋果日報 2008/12/19
【 鄧玉瑩╱台中報導】女子蔡仁麗與丈夫莫政修結婚十六年,婚後丈夫不但不事生產,還用台語造詩羞辱說:「別人太太美又嬌,阮的太太醜又騷(正確為嬲,台語音念ㄏ一ㄠ,指女人風騷)」,又稱妻與酒,他寧可選酒。蔡女憤而訴請離婚,台中地院昨判准。
稱寧可選酒不願選妻
蔡女訴訟指出,她婚後發現丈夫愛賭愛喝酒,常上午找人喝酒,下午出門釣蝦,晚上又和友人飲酒至半夜;她曾在公婆勸說下,兩人合營自助餐店,但丈夫很少幫忙,她若是要求丈夫幫忙,丈夫就以台語「菜店查某(意指廉價風塵女)」、「躺著賺錢較快(指當妓女賺錢較快)」等言詞羞辱她,甚至用台語造詩羞辱說「別人太太美又嬌,阮的太太醜又騷」。
蔡女向法官表示,兩年前她將店面結束,帶十二歲女兒和九歲兒子離家,並協商要丈夫分攤扶養兒女費用,但他卻說父親不一定要養孩子,妻與酒兩者,他寧可選酒。
莫男向法官辯稱,不記得說過不當言語,兒女則作證說,爸爸只會喝酒罵人。法官認為莫男未盡照顧家庭義務,判准離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