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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技發達偷裝GPS掌行蹤 徵信業者被判刑

中國時報 【中廣新聞/彭清仁】2009/05/18

科技進步,徵信社也引進精密的蒐證器材,不過不是每種方式都合法,就連徵信社業者都有觸法之虞。新竹一名張姓徵信社業者,因為在接受委託調查一件外遇案時,在調查對象的機車上偷裝GPS衛星定位器,儘管沒有錄音錄影,但張姓業者還是被法官依妨害秘密罪名,判處五十天的拘役。

民眾在發現另一半有外遇時,最常用的手法就是委託徵信社「抓猴」,除了當場捉姦在床之外,徵信社也有提供照片或是錄音錄影的服務,當然每家徵信社所收取的費用並不相同。

不過基本上,信譽好的徵信社的確是神通廣大,除了眼線密佈之外,最重要的就是業者的科技器材都相當精良。

新竹一名張姓徵信業者,接受一名婦人委託,調查老公外遇的情形,張姓業者於是偷偷的在委託人老公的重型機車上,按裝衛星定位器GPS,只是這具定位器無意中被當事人發現而報警,警方再根據定位器上的SIN卡,追查到張姓徵信業者,全案新竹地院審理終結,法官以張姓業者侵害他人隱私為由,依妨害秘密罪名,判處張姓業者五十天的拘役。

法官指出,徵信業者受人妻之託調查、抓姦,必須要用合法的方式,可以跟監,但不可私下偷裝衛星追蹤器,甚至偷拍等,這樣有妨害當事人隱私的問題。

至於承辦檢察官也指出,一般人並非公眾人物,走在大馬路上、或和朋友相約去逛街、看電影,因享有隱私權,不能被當作是公開活動,而被人任意用GPS追蹤。所以儘管徵信業者沒有對被害人錄音、錄影,但一樣構成妨害秘密的罪嫌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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