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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離婚證人)MSN聊天作證離婚 改判有效

民視新聞 2007/06/14

很特別的離婚判決案例,證人在MSN聊天作證,也能成為合法的離婚手段。



一對夫婦原本協議離婚,還辦好登記,後來老公反悔,認為其中一名證人,只是在網路上,透過MSN聽到離婚的事情,他根本不認識對方,因此主張離婚無效。



但是法院認為,這名同事已經認知到雙方都要離婚,罕見的認定這名網路離婚證人簽名有效,判決離婚合法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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