偷窺房客泡家長 淫師劈4腿
自由時報 2009/11/24
另劈學生妹妹及副教授
〔記者何瑞玲、沈繼昌、何玉華/綜合報導〕真是一對怨偶!
兒子作證爆母親也外遇
前海山高工周姓男老師被妻指控,他和學生的妹妹、學生的媽媽、女房客、女副教授,大搞不倫戀,還偷看外甥女洗澡,師德淪喪,訴請離婚並請求均分財產;周某反控身為「婚姻諮詢顧問」的妻子與男友藕斷絲連;兒子作證時語出驚人的說:「爸爸、媽媽都有婚外情」,法官因此認為,周氏夫婦婚姻基礎動搖,准予離婚,周某須給妻子1673萬元。
高工老師不倫又家暴
周某與劉姓妻子於72年結婚,婚後共同經營社區游泳池、才藝班等,育有2子,84年起,周某到海山高工任職,兩人婚姻開始出現裂縫,妻子因受不了丈夫多次外遇,多次爆發口角,曾經聲請家暴保護令獲准。
外甥女洗澡他也偷看
但身為婚姻諮詢顧問、瑜伽老師的妻子,也被夫控與婚前男友藕斷絲連;夫妻倆在法庭上互控外遇,證據薄弱,沒想到,兒子上法庭作證,指爸媽都有婚外情問題,成了法官判離的關鍵。
小兒子說,等電梯時曾看見爸爸摟著許姓女房客的腰,而女房客是爸爸學生的家長;他8、9歲時,葉姓女學生的妹妹到家裡教他電腦,事後媽媽曾罵爸爸帶葉女去「睡覺」、還帶去墮胎,爸爸沒否認,還說是老天爺可憐他;爸媽吵架時,他還聽到爸爸曾解釋,他偷窺女房客及外甥女洗澡,是因「青春肉體誰不愛?」
妻子並提出93年7月的通聯紀錄,指丈夫與婚前女友某師範學院陳姓副教授藕斷絲連,一個月電話聯絡達96通。丈夫否認,反控妻子和婚前陳姓男友、林姓男友續前緣。
妻訴離 獲1673萬財產
法官認為,若沒有這些事,兩人不會在吵架時提及,小孩也不會聽聞這些事,可見丈夫在外確實與女性友人屢有曖昧往來,妻子懷疑外遇並非全然無稽。
反觀妻子與男性友人之交往情形亦非單純,雙方因而經常互指外遇,婚姻已難繼續,且大部分可歸責於丈夫,故妻子訴離,應予准許。
至於妻子請求均分財產、100萬元精神撫慰金、300萬元贍養費,法官認為,雙方都有可歸責之處,因此只准予均分財產,細算後,丈夫應給妻子1673萬元。
雙方當事人昨天都不在住處,海山高工校長張添洲說,周某已退休7、8年,與校方很少有互動,在校期間,與其他老師間的互動不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