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罵沒用要離婚 調解員點醒追回老婆
【聯合報╱記者陳崑福╱屏東縣報導】 2009.11.28
陳姓男子嫌太太碎碎念,罵他「沒路用不像男人」訴請離婚,太太簽下同意書後,交代他衣物放在哪、保健食品要怎麼吃,調解人員才發現他茶來伸手、飯來張口,指他不知惜福;陳才醒悟把太太追回再三道歉,保住這段婚姻。
陳姓男子與太太均卅歲,有高學歷,三年多前戀愛結婚,兩人都有不錯工作。太太雖然是上班族,但回家後還要煮飯、拖地、洗衣,負責張羅家裡所有事情,陳姓男子家事全部不管,連衣服、襪子、鑰匙擺在哪都不知道。
太太要打理家中大小事,常忙得像無頭蒼蠅,丈夫視若無睹,有時受不了壓力會說丈夫像小孩沒用,老是丟三落四;沒想到陳姓男子受不了,認為太太罵他沒路用,讓他自尊心受損訴請離婚。
屏東地院昨天進行調解,太太不否認曾說過這些話,同意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字。她簽完字告訴丈夫,「從今起不再踏入你家門」,衣服放在衣櫥旁邊櫃子,襪子放在第三個抽屜,保健食品早晚要記得各吃兩顆,家裡有好幾把鑰匙,大門鑰匙放在哪裡,機車鑰匙放在哪,房屋貸款記得幾號前要繳…。
調解委員看到她都已簽了同意書,還如此鉅細靡遺交代丈夫,顯然家中生活全由女方打理,「這麼好的老婆去那找?」調解委員請太太先離開,指陳「人在福中不知福」。
陳姓男子被點醒,從椅子上跳起來,表示知道錯了;但太太已經走了,拜託調解委員「幫我勸勸她」。調解委員聯絡太太再到調解室,給他十分鐘,要他對太太做「真情告白」,委員們暫時離開,讓夫婦獨處。
陳姓男子一再對太太說對不起,兩人最後抱頭痛哭,十分鐘後,在室外等候的調解委再度進入調解室,問他們要不要離婚,兩人都說不要。
陳姓男子撤回告訴,表示「以後會幫忙太太做些家事」,兩人牽手離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