與弟媳開房間作弄老婆 男子弄巧險成拙
【中時電子報/綜合報導】2009/12/09
今年5月間,53歲溫姓男子與小他20歲的弟媳,分別進入高雄市一家飯店開房間,此時溫的妻子尾隨跟蹤發現,認為抓到兩人通姦的確實證據,立即通知轄區員警到場抓姦。 警方與溫妻進門時,弟媳躲進浴室,溫姓男子則衣服反穿,現場十分凌亂。員警當場拍照存證,並查扣用過的衛生紙數張、女用護墊一個,然後依妨害家庭罪函送高雄地檢署偵辦。
不料,庭訊時溫姓男子卻聲稱,因為太太老是懷疑他,當時恰巧接到弟媳電話,就心生一計,故意和弟媳在旅館會合,想要作弄一下老婆。本來還有其他人要去,但卻因故未到,所以只有他和弟媳在房間裡。
弟媳則供稱當時因為發現有人跟蹤,所以才會打電話給溫男,到旅館只是想先擺脫跟蹤的人。而溫姓男子的弟弟也說,他平常就有告訴太太,萬一遇到事情,可以找他哥哥處理,兩人說法還算符合。
而關鍵的扣案證物,經過高雄市警察局檢驗鑑定,發現數張衛生紙尚沒有可疑精液斑,護墊以顯微鏡檢視後,也未發現精子細胞,至於DNA的份量也不足,難以做出有效比對。檢方因此認定沒有積極證據,確定本案不起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