辱妻妓女 兒女作證判離
自由時報 2010/05/30〔記者鄭淑婷/台北報導〕
女子一肩扛起家計,下了班,卻不時得面對失業夫痛毆,侮辱是「賺吃查某、妓女」,連行房時都慘遭性虐待,隱忍20多年決定向法院訴請離婚,兩名子女出庭作證說「媽媽曾遭性虐待,爸爸藏有情趣用品,贊成兩人離婚」,板橋地方法院法官判准。
台北縣呂姓婦人說,25年前結婚後不久,丈夫就失業在家,長期酗酒還在外欠了不少錢,她只好一肩扛起家計。
婦人指控,丈夫經常對她大罵賺吃查某、豆菜底、去當乞丐、出去被車撞死、妓女,甚至曾毀損她的機車前輪,根本是要讓她發生不測,晚上還慘遭性虐待。 兩人子女作證,也控訴爸爸一年只打幾天零工,都是靠媽媽賺錢養家,如果向爸爸要錢,還會被罵去吃大便,從小到大都目睹媽媽活在暴力陰影下,也知道媽媽被性虐待,爸爸藏有情趣用品。
呂婦在法庭也出示丈夫寫的悔過書,強調如果再打妻子,無條件離婚;板橋地院法官審理終結,判准這起離婚官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