怪夫拒離婚拒見面 婦女守活寡10年
NOW news 2010/08/04 國際中心/綜合報導
怪丈夫藉口拼事業,堅持4「不」,不同住、不離婚、不准妻子上門,也不准妻子私下見女兒,害妻獨守空閨,有丈夫等於沒丈夫,當了整10年活寡婦。
這名怨婦林太太(40歲,家庭主婦)向記者申訴,她結婚14年,卻只有4年的婚姻生活。如今有丈夫等於沒丈夫,有女兒又難得見面,非常痛苦。問她,丈夫究竟為何要離家?她說,丈夫從商,聲稱是為了拼事業。
她回憶說,夫妻倆起初相當恩愛,女兒4歲時,公司業務蒸蒸日上,還拓展到幾個亞洲國家。「丈夫是個工作狂,工作不分晝夜,即使帶我們出國旅遊,也總是選擇設有分行的國家,順便巡查業務。」
她披露,丈夫某次從國外出差回來,突然搬去和父母同住,聲稱要衝刺事業,不願被家庭「捆綁」。林太太帶女兒求他回家,他都無動於衷。
「除了每月給我4少許生活費,丈夫很少和我聯絡。3年前他買下一間豪華公寓後,把女兒接去住,從此我成了孤家寡人」他們談過離婚嗎?林太太說,「丈夫搬走至今,只字不提離婚,就讓我一直守活寡。他總說因為要專注工作才會搬走,不是想離婚。」
她說,丈夫買下公寓後,將父母和女兒接去同住,唯獨禁她上門。「他警告說,不想看見我出現在公寓,否則會叫保安員把我趕走。」丈夫也不準她私下見女兒。「每年只有12月假期他才讓女兒和我住,但不超過兩週,平時我完全見不到她。」
林太太曾想到學校偷偷找女兒,卻又擔心她回家被爸爸責備,只好打消念頭。當年掏空儲蓄,還向父母借錢幫丈夫開公司。林太太說,丈夫創業之初慘淡經營,她有時得典當金飾,幫補丈夫。她猜想丈夫突然對她冷淡還離家,可能是她催促他還欠款。女兒被丈夫接走後,林太太一年只能見一次,心如刀割。她說,「我想離婚,但沒錢請律師,也怕拿不到女兒的撫養權,不知怎麼辦?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