梧桐妹「喜歡美國」賈千萬訴訟費付諸流水
蘋果日報 2010/09/01【陳幼英/台北報導】
孫志浩的律師昨透露,梧桐妹比較喜歡美國,加上孫志浩在美國提供的教育資源勝過賈靜雯,可能是主要監護人判給孫志浩的原因,這句話聽到賈靜雯的耳中不知做何感想?因為她半年來的法律訴訟費花了上千萬元,只為爭取女兒,孰料最後功虧一簣。
梧桐妹去年被孫志浩帶到美國住了1年左右,直到今年3月才被賈靜雯帶回台灣,律師透露,法官探視梧桐妹時問她喜歡美國?還是台灣?她說:「美國。」再問她:「妳在台灣不是有很多朋友嗎?」梧桐妹回說:「我在美國有更多朋友。」
衛斯理為姊抱不平
一般認為,梧桐妹喜歡美國,也代表著她選擇了父親,這對賈靜雯來說一定打擊很大,因為她為了梧桐妹,不但停工獨自赴美打官司,為籌上千萬元的訴訟費,還賣掉上海的房子。昨賈靜雯手機沒接,無法回應。
不過,昨賈靜雯的弟弟衛斯理在部落格抱不平,心疼姊姊是小蝦米卻要對抗大鯨魚,提到姊姊看不懂英文,在異地快1年的時間,靠著愛女兒的心,讓美國法官把監護權判給她,但台灣法官認為孫志浩能對梧桐妹付出比較多的資源,如果能用「錢」來認定,能在美國念書才是好的話,那為何當初一個英文只會幾句的人,可以讓美國法官把小孩判給媽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