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劉憶如談離婚 指前夫劈腿

中國時報 2010/09/30【洪正吉/台北報導】

針對《壹週刊》報導經建會主委劉憶如前夫曾垂紀與前主播呂珍儀陷入情海,劉憶如昨天表示,「曾垂紀還沒離婚前就已跟呂交往,周邊許多親友都知道,曾離婚後才正式交往的說法與事實不符。」她也說,這些都已是過去的事了,希望外界不要再多做文章,也謝謝大家的關心。

劉憶如與曾垂紀是金融界人人稱羨的佳偶,劉憶如長期在學界任教,享有相當高的知名度;曾垂紀則任職金融機構,擔任開發工銀總經理。今年劉憶如入閣時,還有立委因其夫婿任職金融機構而質疑其「涉及利益迴避」。

後來傳出兩人已離婚時,也有立委質疑其是否為擔任經建會主委而「假離婚」,當時劉憶如就回答:沒有任何一個職位值得這樣作(指假離婚)。兩人在低調離婚後,一直保持不出惡言的君子風度,曾垂紀在外人面前仍稱許劉憶如諸多優點。

不過,這次因壹週刊報導曾垂紀與呂珍儀陷入情海,曾垂紀發出聲明,指稱「呂珍儀一直到我離婚後才願意正式交往;目前我已和她訂婚,也得到雙方家人的祝福。」而劉憶如對此說法並不認同,讓雙方在社會大眾面前,針對「先離婚再交往,還是先外遇再離婚」爆發舌戰。

劉憶如回答媒體問題時表示,她跟呂珍儀不認識,昨日事情曝光後也沒有聯絡。但曾垂紀高調發出聲明後,是否有跟她聯絡說明,劉憶如不願回答。對於曾、呂在兩人離婚後三個月就訂婚,劉憶如也說,「不驚訝!」

曾垂紀昨日針對壹週刊報導發表三點聲明。劉憶如說,從曾垂紀的聲明來看,顯然她跟曾對「正式交往」的定義不同,但「正式交往」並不是法律上可認定的名詞,所以不同的人可能有不同的解讀。對於曾、呂何時「正式交往」,「他沒有說服我,我也沒有說服他,這沒什麼好奇怪的。」

不過,劉憶如舉例,去年九月呂珍儀主動提出邀請曾垂紀搬去她自己原本大直的住家;去年十一月,曾垂紀與呂珍儀一起去南京,曾垂紀與呂珍儀共同check-in在金陵飯店的同一個房間,原本還由呂珍儀出面訂位兩人一起去紐約。

另外,今年二月左右,在劉憶如與曾垂紀兩人仍是夫妻關係的情況下,呂珍儀在天母置產,兩年沒工作的呂珍儀買下三千多萬的房子,還要曾垂紀作保。劉憶如強調,基於這些事實,她認為曾垂紀說「離婚後才與呂珍儀正式交往」,並非事實。

劉憶如說,感情的事其實很難以是非去評論,但婚姻關係究竟是一種契約行為,即使雙方同意離婚,也需經過一定的法律程序,因此,今年三月她與曾垂紀開始討論離婚協議,但直到今年五月初才完成離婚手續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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