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叔性侵摧花4年 嬸善後

聯合新聞網 2007/09/03 記者:記者林宜慈/彰化縣報導



彰化縣廿歲廖姓女子被同住的叔叔性侵長達四年,嬸嬸不僅一旁觀看,還在完事後讓她服藥或帶到醫院打針;廖女因長期遭欺負,精神變得恍惚,氣憤的母親昨天報警,警方依妨害性自主罪嫌把兩夫妻移送法辦,檢方訊後限制兩人住居,廖女由社會局安置。



廖女指出,她就讀高二時,叔叔與嬸嬸分房睡,有一天晚上叔叔帶她到房間性侵得逞;事後,叔叔就經常帶她到汽車旅館或在她的房間內性侵,次數已多得記不清;性侵前,叔叔會在生殖器上戴「白色氣球」,事後嬸嬸會帶她到醫院打催經針或服事後避孕藥。



廖女說,叔叔在房間性侵她時,嬸嬸會在旁觀看,事後叔叔會給她兩百元;若到汽車旅館就沒有給錢,最後一次是上月廿七日,當天性侵她四次,其中在汽車旅館三次,回家後又一次。她還說,每次完事後,叔叔和嬸嬸會威脅她不得告訴他人,她因害怕外人知道,高二時曾休學一年,後來又復學,畢業後未再升學。



廖女的母親說,昨天回家探望女兒,她發現女兒神情有異,且變得很瘦,精神不濟,追問下才知道女兒被性侵,氣得直罵小叔:「夭壽,沒人性,禽獸都不如!」



警方調查,廖女有輕度智障,父母離異後,她與祖父母、叔叔同住,廖女可能長期遭性侵,個性畏縮、恐懼,製作筆錄時表達很吃力。廖姓夫妻則否認涉案。



「不相信啦,她的叔叔天天忙著在田裡工作,沒時間做壞事」,親友表示,廖姓夫妻倆感情不錯,子女也照顧得很好,不可能做出亂倫的事,倒是離婚十多年的廖母,一年才探望女兒兩、三次,對女兒的事並不是很關心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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