離婚夫妻 街頭爭女8小時
民視新聞 2010/11/24
大人吵架,小孩子何其無辜!台北縣一對葉姓夫妻離婚後,法官判定兩人都有監護權,結果兩名大人為了11歲的女兒跟誰住,上演街頭爭奪女兒的戲碼,從晚間6點多,一直吵到凌晨2點,鄰居看不下去,打電話找社工幫忙,但始終等不到社工出現。
事發當時,女童母親開著車子,想把小孩接走,但女童的父親,擋在車子前面,說什麼也不願離開,鄰居看到這樣的情況,趕緊撥打113婦幼專線,但始終等不到社工出現。
北縣家暴中心表示,女童父母沒有施暴,也都有監護權,社工難以介入,於是小孩子就這樣跟著大人僵持到凌晨2點,才被父親帶走,但隔天,人又不見了。
大人為了爭奪女兒,簡直吵翻天,但最無辜的,還是夾在父母中間的小女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