消極處理家暴 庇護所效力不彰
台灣立報 2010/12/09【記者史倩玲台北報導】
台灣的家庭暴力防治工作雖號稱亞洲第一,不過台灣防暴聯盟於9日舉辦「倡議與行動——台灣推動婦女中止受暴深根倡議計畫」研究成果發表會中,許多學者專家指出,包括庇護所等設施都有明顯不足。
家暴防治社工不足
研究計畫主持人周清玉表示,從各研究中可發現,目前暴力防治工作雖然都在進行,但實際面與理想有很大的差距。以周清玉個人進行的社工人力研究就可以發現,社工案量多已經是普遍狀況,更嚴重的是工作條件不合理、續薪制度混亂,造成社工工作上極大的困難。
周清玉建議政府單位重新檢視並合理化社工的工作條件,也必須讓社工的專業技能更加提升,落實社工分科分級的專業體制。同時,社工應該具有一年完整實務見習,以及兩年在適任督導下的直接實務工作,再經過審核取得認證。
防暴聯盟副理事長張錦麗則指出,目前政府公權力及社會大眾的關心,僅僅侷限於受虐婦女以及受虐兒童,但卻遺忘了同樣處在暴力情境下的目睹家庭暴力兒童。因此希望內政部兒童局以及教育部等單位,能夠更積極投入目賭暴力兒童處遇,加強家庭暴力的防治工作。
庇護所缺專業監督
台灣防暴聯盟理事、中華民國犯罪學學會理事長鄭瑞隆也指出,在進行受暴婦女安置問題的研究之後發現,目前各縣市雖然設有受暴婦女的庇護所,但庇護所中不但服務內容不完整,也沒有相關配套措施。
另外,由於政府經費以及人力不足,因此不少庇護所委外處理,但在監督方面卻太過鬆散,幾乎沒有專業性的監督。鄭瑞隆指出,曾有縣市政府的社工向接案辦理庇護所的團體要求視察,結果民間團體以保護被害人隱私為由,拒絕政府人員視察。鄭瑞隆指出,這樣的監督品質,相當值得憂心。鄭瑞隆強調,政府應該編列專案預算或是挹注其他資源,才能真正改善受暴婦女的安置問題。
消極輔導受暴婦女
鄭瑞隆強調,目前受暴婦女的處遇明顯也不夠專業,不少庇護中心的志工在受暴婦女來到庇護所之後,會問受暴婦女是否需要心理輔導,但許多受暴婦女剛來到庇護所,只認為有個地方可以逃開打人的丈夫就足夠,因此往往會說不需要。許多社工也就忽視或排除了心理輔導的服務。
鄭瑞隆指出,專業的輔導不是這種消極性的作為,而應該有更積極的做法。另外,許多受暴婦女即使被安置也有許多衍生性的問題,例如帶著男性青少年或是男孩入住庇護所的婦女,會產生與其他受暴婦女相處上的困難。
家庭暴力防治委員會保戶扶助組組長郭彩榕則回應,目前內政府已經訂定庇護所的各種標準,還會針對交通不便的庇護所爭取交通工具。在庇護所部分將積極推動去機構化的方式,如租金補助、特約旅館等等,希望逐步讓受暴婦女的庇護工作更為進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