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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暴夫賭輸怪妻帶衰 索200萬才肯離

【聯合報/記者蔡政諺/高雄報導】 2010.12.19

嗜賭的林姓男子一輸錢就怪太太「帶衰」,而暴力相向,她太太受不了家暴帶著小孩離家出走,並在19年後要求離婚,但林某卻說「離婚可以,代價兩百萬元」,她太太只好提告訴請離婚,高雄地院判決認為這對怨偶已毫無感情,准予離婚,而且林某還要付訴訟費。

「從此身分證不必再冠夫姓,整個人都輕鬆起來」曾姓婦人說,19年來有名無實的婚姻關係,卻因冠上夫姓「有如惡魔如影隨行」,如今無「夫姓」一身輕。她說,收到判決書第一件事就是去換身分證,拿掉「夫姓」。

年輕時當過西服店裁縫師的71歲林姓男子,40年前經媒妁之言與同是裁縫師的曾姓女子結婚,但林某婚後嗜酒又好賭,而且酒後或賭博輸錢就打太太出氣。

曾女懷第一胎時,林某就帶女人回家,完全無視她的存在,她飽受身心之痛而服毒自殺,幸好家人發現及時送醫才獲救。

起初曾女還懷著一絲希望,認為孩子逐漸長大後,丈夫就會改變,但直到19年前大兒子服完兵役,林某依舊好賭成性,而且賭輸錢竟怪她「帶衰」。

68歲的曾婦認為如今3個小孩都已經成家立業,而且小孩也鼓勵不要再被婚姻束縛,於是主動要求離婚。

但林某卻說提出「離婚可以,代價兩百萬元」,彼此協議不成,只好提告訴請離婚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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