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家暴 離婚)老公黏TT 「再不離 死的是我」ed
聯合新聞網 2008/02/27 記者胡宗鳳高雄縣報導
卅多歲陳姓婦人的丈夫長期緊迫釘人,每天至少打三通電話查勤,甚至假借名義突然在公司出現,讓她很尷尬,向家暴中心求助,經鑑定已達精神虐待程度;她想據此離婚,但社工發現男方仍深愛妻子,兩年來協談卅多次,兩夫妻已分居。
在一家公司企劃部當主管的陳姓婦人表示,與丈夫大學時相戀,退役後即結婚,丈夫是電腦工程師,在外人眼裡是彬彬有禮、上進心強的「好好先生」。
隨著兒子誕生,丈夫對她愈釘愈緊,除了載她上、下班,中午約在公司附近吃飯;若她有應酬或與朋友聚餐,即使不跟在身邊,也會在車上等餐會結束再接她回家。此外,丈夫還一天至少打三通電話到公司問她「在做什麼」,並不時假借送東西的名義突然出現在公司,讓同事看笑話。
陳婦說,兩年多前,丈夫到公司接她下班時,正好看到她自一名男姓友人手中接過一束花,其實對方是要她把花轉送給一名女同事,丈夫事後也向女同事查證,但還是不相信她,回到家還是揍她一頓,她只好求助高雄縣家暴防治中心。
陳姓婦人哭訴,九歲兒子在父親影響下,也已出現情緒不穩定,常強迫同學接受禮物,人際關係不良;兒子對她的態度也不好,讓她很難過。
家暴防治中心委員鑑定後,陳姓婦人想以不堪精神虐待為由請求離婚;但她丈夫強調深愛妻子,若妻子要離婚,他便攜子自殺。參與協調的高雄縣家暴防治委員黃志中說,協調過程中,陳婦也放話說:「再不離婚,恐怕死的是我」,讓他深感棘手。
黃志中說,經過不斷訪談,才了解陳婦的丈夫來自單親家庭,從小父親不斷灌輸他「女人不可靠」的觀念,讓他自小對女人就有「既害怕失去,又渴望被愛」的不安全感。
在經過卅多次協調,夫妻才同意分居。黃志中說,像這種情況,分居是現階段最好的方法,期望他們能多為彼此著想,未來不管是否還是夫妻,都能「好聚好散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