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震失聯 2被告判免訴、離婚
【聯合報/記者曹敏吉/高雄報導】 2011.03.13
高雄地院最近處理兩件分別與921與四川大地震有關的案件,兩件案子的兩名被告分別因地震失蹤而獲判免訴與離婚。
判決指出,高雄市男子塗宗欽明知他因賭博虧損甚鉅,陷於經濟困境,已無資力清償借款和互助會款,仍在86至88年間一再向他人借款並倒會,捲款約500萬元後,不知去向,債主多人提出詐欺告訴。
案經檢方提起公訴後,因塗宗欽屢傳不到,高雄地院在88年4月間對他發佈通緝,案件懸置十餘年,未能結案。
高雄地院月前清理積案,才發現塗宗欽早已在88年間發生的921大地震時在災區失蹤,並由於921大地震是特別災難,在地震後滿1年即89年9月21日高雄地院便已宣告他死亡。法官因而在日前對他做出免訴判決。
另高雄市蕭姓男子94年12月在中國大陸與四川籍的李姓女子結婚,95年5月李女來台,兩人僅共同生活兩個多月,李女便以返鄉探親為由返回大陸,蕭姓男雖再次為妻子申辦來台旅行證,但妻子表示不願再來台灣,之後便失去聯繫。蕭姓男子盼不到妻子回來,訴請離婚。
97年5月四川發生大地震後,蕭姓男子及其家人試圖與李姓女子聯絡,但都無法獲得她的消息。
法官調閱李姓女子的入出境紀錄,發現她自95年7月離境後便沒有再次入境台灣。因而以兩人分居4年多,婚姻難以維持為由,判決離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