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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防員假離婚調職 棄髮妻再娶

中國時報 2010/09/15【蕭博文/台北報導】

北市消防局許姓隊員,為求順利請調北市服務,與何姓妻子假離婚,調職成功後,卻把小孩帶走斷絕聯絡,日後再與韓姓治療師交往,進而結婚產下一子;直到何女向法院爭取探視權,才驚覺丈夫竟又結婚生子,憤而自首偽造文書,並控告丈夫。士林地檢署昨依偽造文書、通姦、重婚等罪起訴許某。

法界人士指出,重婚案件依大法官第三六二號解釋,若後婚第三者是善意無過失,則婚姻有效,若許某案例發生在過去,可合法擁有兩妻;但民法已依釋字五五二號解釋,修正為重婚雙方當事人,均是善意且無過失才有效,因此許某與韓女的婚姻無效。

何姓女子昨受訪表示,一路不離不棄陪丈夫參加特考、分發,還為了丈夫在北縣服務而在基隆置產,以為調回台北再結婚就好,沒想到丈夫最後竟攜子離家,讓母子長達一年七個月不能相見,痛批丈夫「無情無義」。

何女說,當初基於幫助丈夫才假離婚,還把監護權讓給丈夫,她懷疑許多警消都是用這種方式請調,希望自己的案例能提醒其他家眷,不要無辜成為受害者,目前只希望爭取小孩監護權,對丈夫徹底死心。

許某坦承離婚未告知雙方家人,但否認假離婚,不過檢察官援引何女在基隆地院提起確認婚姻關係存在勝訴判決,認定離婚無效,以偽造文書、通姦、重婚等罪起訴許某,林女也因偽造文書遭起訴,至於被控通姦的韓女因不知情獲不起訴。

消防局昨表示,許員平日工作表現尚可,暫不會因為「假離婚,真請調」而將他調回原服務單位,等到判決確定才會研議如何給予行政懲處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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