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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控騙妻假離婚 消防員︰真的離了

自由時報 2010/09/15 記者張文川、魏怡嘉/專訪

北市消防員許凱展有罕見的「三角婚姻」,元配何女昨晚指控,「丈夫調到北市就拋棄糟糠妻,最過分的是霸占孩子」;許某則反駁,元配對一手扶養他長大的母親不敬,幫她坐月子還被嫌棄,連小孩子吐奶都被責怪,他才氣得離婚,根本不是假離婚。

指元配對母不敬

何女指出,她和丈夫原本在同一家銀行上班,日久生情相戀結婚,丈夫後來考上消防特考,分發到北縣,卻吵著要調北市,她配合演出假離婚,不料丈夫調到台北市不久就開始夜不歸營,她屢次催促他再辦結婚,他卻百般推託。

何女說,96年12月,2人攤牌分居,「他卻霸占孩子不讓我看,我整整1年7個月沒見到小孩」,何女訴諸法院,好不容易確定有探視權,才得以再見兒子一面。她說,小孩現在4歲,體弱多病,她為了爭取小孩扶養權才打官司」,沒想到調戶籍謄本出來,才知道他竟然再娶還有小孩。

對於元配的指控,31歲的許凱展說,自己是單親家庭,母親一手扶養他長大,元配大他7、8歲,家境較優渥,岳家對小康之家的他不是很滿意,他跟元配89年結婚,直到95年因為元配懷孕才第一次踏進岳家家門。

許凱展說,他跟元配是協議離婚,但自己不是很清楚法律上的規定,所以就只請朋友當離婚證人簽名,不知道證人要親聞親見,元配也就抓著這點窮追猛打,他自然就被起訴了。

許凱展說,離婚後,他不否認跟元配仍然住在一起,但主要是為了有貧血問題的兒子,所以在96年10月調回台北市,在調回去的2個月內,其實是各過各的生活,如果元配覺得被騙,早就大吵大鬧了。

許凱展說,元配只是想報復。他跟韓小姐於98年3月結婚,結婚6天後元配就告他,並向媒體投訴,如果他因而被判刑,不僅工作沒了,也身敗名裂;如果他騙前妻假離婚,他早就閃得老遠,為何又要去爭兒子的監護權?他強調,韓小姐是無辜的,現在元配的兒子也由韓小姐照顧得很好,前妻要來探視,他也沒有拒絕,實在覺得很無奈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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